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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便民利民即刻行
作者:吴剑  发布时间:2021-04-06 10:39:47 打印 字号: | |

 

“老人家,您来法庭有什么事吗?”“同志,你好,我是来替我女儿交抚养费的,她在江苏打工呢,厂里不让请假,她回不来,就让我来给她交,行吗?我走了一个小时才走来的呢。”老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因不确定来代交是否可行,急切地询问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赶紧让老人坐下来,递上一杯热水,告知其不用着急。因老人没有将女儿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判决书带来法庭。工作人员根据老人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当事人。核对了相关信息:“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14年12月5日经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李某抚养,原告王某自2014年1月1日起,每月给付被告李某子女抚养费400元,每年的子女抚养费于当年12月28日前付清,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原告王某系老人家的女儿,往年一直由其本人来法庭按时给付子女抚养费。今年因疫情原因,王某无法按时回来,便委托其老母亲代交。工作人员将钱款收好登记,并在电话中告知当事人以后每年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交纳抚养费,无需再亲自来庭交了,当事人听了当即说:“那真是太好了,我再也不用请假来回奔波了,也不用让老母亲受累了,太谢谢了”。老人看着工作人员挂完电话,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并一再道谢!“政府真好啊,处处为老百姓想着呢!”在法庭工作人员将老人搀扶走出法庭大门坐上回家的公交车时,老人自言自语着。

互联网时代,手机支付因其具有高效快捷、便利、成本低等优点,在工作生活中迅速流行起来。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和网银支付转账瞬间支付,快捷且便利。即使当事人远在外地务工,也可以通过手机按期给付,实现了“有需即缴”的高效便民服务,为当事人免去了诸多不便,受到广大当事人一致好评。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枞阳县法院横埠法庭将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切实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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