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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连续拘留促执行 积极赔偿获谅解
作者:汪晗  发布时间:2021-03-31 09:40: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法院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连续司法拘留15日。李某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拘留所督促其履行义务。在拘留所里,李某深深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行为的错误,主动要求联系家属想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2019年,吴某为李某家建房提供劳务,因吴某未尽到安全谨慎义务,导致吊车及推车翻到地面,致使吴某受伤,后经司法鉴定,吴某构成十级伤残。吴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赔偿吴某经济损失10万余元。

执行过程中,吴某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给付上述赔偿款。李某在给付第一期赔偿款两万元后,未能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继续履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及其车辆,当即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并对车辆进行扣押。后因李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第一次拘留期满后,李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李某再次拘留15日。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在第二次拘留期内,李某通过家属筹款给付了两万元赔偿款,就剩余款项亦作了分期履行的计划,获得了申请人谅解,法院依申请人请求对李某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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