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提交了一份诉讼材料,经枞阳县法院立案庭审查,王某长期从事种植业务,龚某于2013年在王某处收购稻谷并未及时付款,经王某多次催讨,2015年龚某出具欠条。后经王某多次催讨,龚某表示无力支付。因此成讼。
审查后得知本案应由铜陵市郊区法院管辖,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立案法官赶紧联系了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并引导当事人跨域立案,将案件信息录入跨域立案系统,并引入诉状和证据材料,操作成功后。铜陵郊区法院立刻把缴费清单发过来,当事人立案成功。“这么快就已经立案成功了吗?可省了我一趟路了,为我节省了多少时间,真是感谢你们。”王某连声感谢!
枞阳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实现了异地诉讼的“家门口”立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智能化诉讼服务带来的高效和便捷,把群众“不跑路、少跑路、只跑一趟”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理念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