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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相互协调 执行当事人互让互谅
作者: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1-03-24 08:57:03 打印 字号: | |

“真是太感激你了,刘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申请人黄某紧紧握住枞阳县法院执行局刘法官的手,不断地感谢道。3月22日下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将一面绣有“工作认真耐心,调处公平公正”的锦旗送到枞阳法院执行局,对法院的善意执行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2月20日8时左右,刘某某驾驶拖拉机在行至320省道91公里处时,碰撞到了正在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黄某,导致黄某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黄某遂将刘某某诉至枞阳县法院。案经审理,判处刘某某赔偿黄某医疗费 、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9.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线下走访等多种方式调查刘某某名下财产,希望能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来维护黄某的胜诉权益。但刘某某系贫困户,确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在双方村委会的帮助下,多次与两位当事人沟通,希望能化解纠纷,促成案件执结。经过多次协调,申请人黄某得知刘某某家境确实困难后,做出了巨大的让步,主动免除了20万案款,仅要求其偿还剩余19万赔偿款,被执行人也感动于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申请人的宽容大度,授意子女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将19万案款一次性给付完毕。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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