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法官,实在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讨到我的血汗钱”,陶某衷心地向枞阳法院义津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3月22日,经义津法庭调解,一起拖欠多年的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终于履行完毕。
2016年,原告陶某经人介绍随被告施某到北京市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后,施某一直未向陶某付清工资款,陶某多次催讨,施某于2018年2月15日向陶某出具欠条。一纸欠条不能变现,多年讨薪始终未果,直至2021年3月陶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考虑到保障农民工薪资问题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义津法庭受案后当即启动“快立快审”程序,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施某,在一遍又一遍地敦促声中施某硬着头皮来到了法庭。
当面调解过程中,施某表示其未拿到工程款,近几年资金无法周转,所有一直未支付陶某工资,希望陶某给自己一点时间。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庭明确向施某告知“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这是社会的共识,也是法律的原则,如果仍然拒不支付将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强制力,在法庭的不懈努力下,施某最终与陶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一次性将拖欠的工资款和案件受理费付清。
案件圆满处理结束了,施某也为法庭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敬业奉献的精神竖起了大拇指。施某坦言,如果不是法庭锲而不舍千方百计地敦促他应讼,向他释法明理,他恐怕始终都不敢面对这件事,也不敢面对陶某。经过这一次他明白了不少法律知识和国家政策,他保证吸取教训,不会再拖欠农民兄弟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