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19日,枞阳法院民二庭一周共审结16件民商事案件,其中15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案件周调撤率高达93.75%。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如火如荼地进行中,部门全体干警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精耕业务,坚持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着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大力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手把手指导网上诉讼保全 快速保障实现胜诉权益
近日,原告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急匆匆地赶到法院要求立即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承办法官吴法官了解后,现场指导原告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进行诉讼保全,并在系统的担保申请功能中申请到了保全担保函,同时通过支付宝完成了保全费用的缴纳,整个过程在半个小时内完结,此举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能有效避免当事人往返保险公司等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的耗时。最终,该案件在保全措施采取后,被告立即主动联系了原告,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原告在撤回起诉的同时也对法院网上保全的便捷性赞不绝口。
依法不懈调解 三方言和化纠纷
今年年初,一起混凝土买卖货款案件交到了承办法官陈法官手里。该案件中原告方是混凝土供货商,其起诉要求某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偿还混凝土赊购款500余万元。经过一番研判,陈法官认为该案件的诉讼主体存在有不适格的法律问题,应该将施工单位作为被告当事人,遂在庭前向原告释法明理,动员其撤回起诉,否则存在有败诉的风险。在一番劝解后,原告不为所动,坚持自己的诉求,且要求等到庭审结束再说。一晃到了3月庭审日,被告方果不其然以诉讼主体不适格、双方不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为由进行了抗辩,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予以了反驳,庭审结束后,原告方才意识到自己毫无胜算,请求追加工程施工方作为被告。在陈法官的动员下,原告申请撤回对工程建设单位的起诉,并尝试与施工方进行调解。法官以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为着力点,经过几番耐心劝说和法律分析,被告开始积极配合调解工作,约定分四期偿还该笔欠款;原告也主动放弃前期主张的部分违约金和律师费。最终,该案件在原告变更诉讼主体后,原告与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达成了一致还款协议,案件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