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法院义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彻底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当事人一致肯定,达到了节约司法成本、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某和夏某原系同学,两人相约外出打拼事业。初出茅庐、社会经验不足的夏某到处碰壁,一度落魄到无钱吃饭,只好求助于李某,李某也很仗义,先后借出5万余元,夏某表示在工作稳定后定悉数归还。碍于同学情面,李某一直没有当面讨要,可眼看又是一年过去,夏某仍未有任何还钱的意思,电话也开始回避不接。反复权衡后,李某来到了法院。接到李某的诉状,法庭工作人员及时联系上夏某,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并希望其能珍惜李某对其雪中送炭的一份情谊。一周后,夏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法庭,经过反复的协调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夏某一次性向李某归还4.5万元,双方债务就此清结。签订协议后,夏某当场将4.5万元交到李某手中,两位昔日同窗也终于解开心结,握手言和。
交付完毕已经临近午时,李某和夏某极力邀请法庭工作人员一起吃个便饭,以表谢意,工作人员均一一婉言谢绝,并表示为民服务、解决纠纷是法院人应尽的职责,群众的满意就是对法院人最好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