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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冲动家暴致离婚 法官耐心促和解
作者:王婷婷  发布时间:2021-03-19 12:44:10 打印 字号: | |

    婚姻的开始往往都是甜蜜美好的,婚后的生活却充满柴米油盐的琐碎,熬过了就是简单的幸福,熬不过便各自安好。3月17日,枞阳法院承办法官释法明理,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王某与李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一见钟情,2015年即办理了婚礼,2016年生育一子,后双方经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初双方感情尚可,王某生子后,李某与王某因家庭琐事经常产生矛盾,俩人生活中的沟通逐渐减少。到后来,李某酒后会与王某发生口角,一时冲动甚至对王某用上了拳脚。王某念及两人的感情且孩子尚小,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选择原谅李某,用心经营这个三口之家。2021年2月,王某与李某再起争执,李某再一次冲动失手,将王某的头部打伤,王某当即去医院进行缝针治疗。对于李某的再次大打出手,王某心灰意冷,觉得婚姻走到了尽头,故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在耐心听取各方意见后,开始了苦口婆心的劝导,希望二人能够念及昔日的感情和孩子的身心健康,既往不咎,和好如初。在二人争执不休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向二人释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家暴是判决离婚的构成条件,且受害方有权向家暴方请求损害赔偿,同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家暴造成他人受伤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承办法官劝诫李某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针对自己的爱人更是如此,夫妻感情是需要双方共同经营的。同时也告诫王某要学会看淡生活,平淡即简单,简单即幸福。经过半个多小时的释法明理后,最终双方决定好聚好散。承办法官针对各方的意见和争议,综合考量,拟出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和平分手,将他们的婚姻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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