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徐某某已经将借款还给我了!我来把案子结了吧……”3月16日,枞阳法院汤沟法庭庭前即时清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在汤沟法庭干警多次实地调查走访的推动下,被告主动将借款10000元付给原告,案件得以即时清结。
李某与徐某某系同村人。2014年2月,徐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立据向李某借款10000元,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和还款期限。嗣后,徐某某因经营砖厂不善导致资金日趋紧张,以致全家外出打工。李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徐某某告上法庭,请求徐某某偿还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多种途径均无法联系上徐某某,案件一时难以送达。为找到被告,法庭干警多次到徐某某户籍地走访调查,通过公开走访、寻求驻地群众的帮助、遍访徐某某的亲朋好友。在穷尽一切送达措施后,还是无法送达,遂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进行公告送达。原本想着该案可能不会出现什么转机了,没成想徐某某主动将借款给付。该案的即时清结得益于法庭干警实地走访、不放弃任何一次可能使案件化解的机会,助推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化解纠纷。该案的圆满化解,生动诠释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同时实现正义的过程,也是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呈现,从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