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警车“护送”当事人将现金案款存入银行
作者:邱养林  发布时间:2021-03-17 09:45: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法院横埠法庭快速调解了一起昔日好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成功让双方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

  周某与左某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2013年,周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向左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1分。2016年,周某偿还左某借款本金5万元。2019年2月19日,双方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结算,周某尚欠左某借款本金5万元、利息3万元,合计8万元。后经左某催款,周某因尚欠巨额外债,没有偿还能力,一直未偿还左某的借款。为此,左某具状来院起诉。

  周某接到法庭传票后,向承办法官倾诉了自己的心声,诉说自己多年前因借款做生意失败,欠下巨额债务,不是自己不想还,实在是自己偿还能力欠缺。听到这里,承办法官对周某在告知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两边做工作,达成一致调解方案。两天后,周某将凑来的5万元现金带到法庭,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左某来庭,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案结事了,双方都很满意。考虑左某来的突然,未带银行卡,带上5万元现金回家很不方便,为了将案件办的更“彻底”一些,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叫上庭里驾驶员,开上警车,带上当事人来到附近银行,将钱及时汇入当事人立案时提交的银行账户!

 
责任编辑:政治部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