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枞阳县法院汤沟法庭来了一对均系聋哑人的当事人,在其“无声”的世界里,承办法官全程耐心审慎细致,有序协调双方,该起离婚案件,历时半天得以圆满调解。
原告小明与被告小红均系聋哑人,且双方曾经都是特殊学校的同学。2011年8月,双方在异地打工时相识恋爱,2015年2月2日经政府登记结婚。小明入赘到小红的老家生活,婚后生育一女,健康活泼、可爱,家人对其十分疼爱。在外人眼中,这个家庭也是很幸福的。但是随着双方分居两地打工,渐渐心生隔阂,以致不堪同居生活。小明离婚态度坚决,小红也表态同意离婚,双方在亲戚朋友、特教手语老师的陪同下,来到汤沟法庭请求办理离婚事宜。 因为小明不是当地人,其父母又没有陪同过来,只有两个同是无声世界的朋友陪同。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通过手机视频与小明的父亲取得联系,确认其身份后,听取其对儿子离婚的态度、小孩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的意见。而后通过手语老师传达给小明,充分征求并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同时也认真听取小红及其母亲的立场和意见。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承办法官通过手语老师翻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化解。在办理好案件的相关手续后,当承办法官将民事调解书发给他们时,双方当事人均微笑点头致意,并竖起拇指致谢。 人民法庭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两便” 是法庭的工作原则,也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体现。针对这些“无声”的特殊群体,为维护他们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法庭为他们开启绿色通道,当场立案、组织调解,沟通交流、视频确认等方式审慎细致做好每一项工作,并当场通过远程电子签章制作好民事调解书,让当事人近距离感受到法院信息化发展的成果,同时也生动诠释了“人民法庭为人民”的核心价值。(当事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