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铜陵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文明,民一庭庭长陈文胜、副庭长珠容一行莅临枞阳法院,就《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枞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无,党组成员、副院长章鸿陪同调研。
调研中,市中院召集了枞阳法院民一庭、郊区法院民一庭及枞阳法院辖区内的四个基层法庭庭长进行了座谈,对《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实施后,基层法院在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会上,大家集中探讨了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的《时间效力规定》及在裁判文书中法律引用问题。
段文明副院长强调,正确实施民法典是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中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在审判工作中,不仅要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而且要转变审判理念,用典型案件宣传好民法典,同时,对具体案件的裁判要有明确的裁判思路,注重裁判尺度的统一性。会上,中院领导还就民事审判的其他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