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大对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秩序。枞阳法院充分利用节前被执行人回乡过年的有利时机,于2月7日起,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三天的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有力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行为,严厉敦促涉金融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6年,朱甲从银行贷款10万元后,仅支付利息10.05元,此后拒不偿还贷款。案件执行过程中,朱甲想方设法躲避执行,导致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们利用朱甲回家过节的有利时机,突击至朱甲家,成功将朱甲抓获。如再不履行,等待朱甲的将是在拘留所里过节。
2011年,朱乙从枞阳农商行钱桥支行借款27万元。借款到期后,朱乙仅归还利息13118元,尚欠本金和利息迟迟未支付。2017年11月,枞阳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判决,判令朱乙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义务。面对生效判决,朱乙拒不履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登门督促朱乙履行,均因朱乙外出扑了空。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朱乙家,成功将朱乙抓获。迫于执行威慑,朱乙主动支付部分案款并与枞阳农商行达成和解协议。
被执行人吴某在银行借款10万元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讨,仍拒绝偿还。案件执行过程中,吴某与银行达成分批履行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吴某再次犯起“拖延症”,迟迟未按期履行。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吴某家,成功将吴某抓获,有力督促其主动履行。
涉金融案件执行活动期间,枞阳法院共拘传22人,对7人进行司法拘留,执结涉金融案件18件,执行到位110余万元。
执行活动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枞阳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顶着晨星出发,踏着晚霞而归,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凝心聚力,全身心投入执行攻坚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