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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作者:周正大  发布时间:2021-02-05 16:02:13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枞阳法院抓住临近春节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于1月28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对民生领域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和清理。

1月28日清晨,寒风瑟瑟,但枞阳法院执行干警却热情如火。随着吴新辉局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分为三个小组,神采奕奕的奔赴各自的执行战场,按照既定方案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点,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执行干警沟通协商,最终履行或达成和解,实现了案件执结。黄某某与陶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5年11月,由于陶某某在驾车过程中操作不当,致使同行乘车人黄某某受伤,公安机关认定陶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经枞阳法院判决后,陶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并外出逃避执行。此次,执行干警主动出击,将其拘传至枞阳法院。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陶某某积极筹钱。其还款态度得到了申请人执行人黄某某的认可,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当日,执行干警采取“分案谈话”的方式,结合具体案情对被执行人分别进行谈话,让他们对自己所涉案件提出明确的履行计划,并再次强调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严重后果。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另外4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也达成了和解。

当然,并非每次执行都能如此顺利,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也是常有的事。周某某与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5月,枞阳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张某某偿还原告周某某苗木款1万元,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履行,周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张某某举家外出,潜踪蹑迹以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在得知其此次返乡的消息后,马不停蹄地赶往其家中,将其拘传至枞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和释法明理,张某某始终不为所动。最终,枞阳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对张某某实施拘留并不意味着其法定义务的免除。”执行干警表示,“拘留之后,法律确定的相关义务还要继续履行,法院也还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关执行措施。”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开展期间,枞阳法院拘传22人,实际拘留9人,共执结各类案件8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275.66万元,取得了丰硕的战果。春节将至,枞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积极展示保民生司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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