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又到了一年中最为繁忙的时候,同样忙碌的还有四处奔波的祖某某。近日,枞阳法院义津法庭的工作人员接待了祖某某,并通过判后促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
据悉,2013年,祖某某在吴某承包的江苏省靖江市某工地上务工,同年工程结束验收后,吴某因无钱给付,向祖某谋出具了欠条。2020年3月,经法院主持调解,祖某某与吴某达成协议,吴某在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工资款及利息;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履行,除上述款项外,祖某某还可另外主张自2020年2月28日起以工资款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截至祖某某申请执行时,吴某分文未付。
“法官,今年受疫情影响,我们在外面打工实在太难了,如果没有这笔钱,我们一家都没法过年”,风尘仆仆的祖某某拿着执行申请和民事调解书激动地说道。考虑到负责执行的同事年底工作压力大,流转到执行程序也需要时间,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吴某。在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对吴某进行了劝诫,诚信是每个人参与社会活动的生命力,诚信记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已经延伸到各个领域,如果不主动履行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将会影响个人信用。面对工作人员有情有理、有法有据的劝说,吴某认识到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从思想上有所转变。最终,吴某按照协议内容将工资、利息、逾期未付利息及案件受理费,通过微信转账分文不差地偿还给了祖某某。
审判的初衷是为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判了之将矛盾推到别处,更不是机械裁决不顾当事人现实困难。文书答疑、敦促执行等判后服务是义津法庭开展的一项常态化工作,这既是对自身工作充满信心的表现,也彰显了尽职与担当的本色,义津法庭将始终作为司法工作的“桥头堡”屹立在基层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