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已施行将近一个月,为了更有效地明确新旧法律适用问题,提高办案效率,1月29日,枞阳法院民一庭以庭务会的形式集中学习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学习会由民一庭周正春法官主持并主讲,对效力规定的一般规定、溯及适用的具体规定和衔接适用的具体规定进行逐条讲解,重点讲解了民法典施行前后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具体应如何适用新旧法律和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所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并列举具体案例加以说明。参会的员额法官纷纷表示,现正处于新旧法律适用的交替阶段,在办理具体案件时需慎之又慎,还是要不断学习和熟悉《民法典》及一系列相关规定,进一步理清思路,将民事案件办好、办扎实,以优质的审判质效向人民和社会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周正春向参会人员发放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施行后在裁判文书中准确引用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等问题的通知》,以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