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法院义津法庭受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高某因一时之气将老伴告上法庭,被告方某接到通知火急火燎地赶来法庭。承办法官简单了解案情后,立马当机立断通知高某到法庭来,开展调解工作。
原被告自幼相识,双方于1987年2月在枞阳县原官青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育有三子女,现均已成年。法庭了解到,夫妻二人目前生活环境殷实,子女孝顺,家庭氛围和睦。谈到离婚原因,高某哭诉道丈夫方某在外务工回来后对其不理不睬,态度冷淡,以致其心灰意冷。方某听闻简直哭笑不得,其因担心感染新冠肺炎,外出回来后便一直不敢多言,生怕自己万一携带病毒传染给妻子。听到方某娓娓道出的实情,高某方才了然。
沉默有时也会成为一种伤害,幸福的家庭更不应该被误会瓦解。承办法官劝道:“现在云销雨霁了,以后要多包容、多沟通才能避免矛盾消除误会,把和好协议签下就回去吧。婚姻的航行里,你们已经度过四十年光阴,风雨一路走来,还望你们且行且珍惜”。双方最终重归于好。
民事判决书中往往会写到,婚姻是相守一生不离不弃的郑重承诺。法的终极意义不是规范而在于教化,在于指引人们更好地生活。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希望身边的每个人都能遵循法律对我们的美好期盼,维护自己温馨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