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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助力“六稳”“六保”】拒不支付赔偿款 强制拘传促履行
作者:谢健  发布时间:2020-12-22 14:56: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县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拘传措施,有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成功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与刘某系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合伙经营一家羊肉汤面馆。2019年6月,两人雇佣周某为其店面进行装修。在施工过程中,周某不慎从人字梯上摔下受伤。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2020年1月,周某将李某、刘某诉至法院。该案经枞阳县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刘某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共计78952.34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刘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财产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刘某名下有少量银行存款并迅速予以冻结。期间,执行法官通过发出执行通知书、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李某、刘某履行,但李某、刘某始终未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两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被执行人刘某在老家出现,于是立即驱车前往并成功将刘某强制拘传至法院。最终,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刘某、李某积极四处筹钱,当场支付赔偿款5万元并就余款支付问题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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