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0)皖0722执1436号,被执行人:王东移,男,1961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胜利街392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107210017。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限高信息已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
本院下列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令之列,现公告如下:
1.(2020)皖0722执1436号,被执行人:王东移,男,1961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胜利街392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107210017。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备注:上述案件被执行人限高信息已于2020年11月27日发布于本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