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看见被执行人刘某正在工地上开挖机,我现在盯着他,你们赶紧过来......”11月19日中午12时许,正准备吃午饭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的举报电话后,急忙驱车奔赴执行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抓获。
原来,因民间借贷纠纷,刘某先后被王某、周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对两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根据生效民事判决,刘某需向王某、周某归还借款共计30余万元。因刘某迟迟未履行,经王某、周某申请,该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刘某既不主动履行,也不报告财产。在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中,执行法官发现刘某名下银行存款11万元并迅速予以扣划。除上述财产外,执行法官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且刘某一直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多次登门查找,均未果。正当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11月19日午时,申请执行人王某发现了被执行人刘某并立即告知执行法官,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在将被执行人刘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积极敦促其主动履行,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有效震慑,被执行人刘某开始认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当场归还部分借款,刘某的家人对余下欠款作出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