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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法院:多措并举 护航营商环境
作者:何伟 谢健  发布时间:2020-10-23 10:41:37 打印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枞阳县法院立足司法职能,积极作为,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继续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成果,加大金融与中小企业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先后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江淮风暴”执行助力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涉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涉金融债权案件200余件;持续开展“凌晨猎赖”、“假日执行”、“突击执行”等特色执行行动30余次;司法拘传547人次,限制高消费1029人次,腾空6件案件涉案房屋;创新司法拍卖媒介形式,在淘宝平台组织开展 “6.18网络司法拍卖节”集中“卖货”。

二是严把诉讼保全审查关。严禁超标的、超范围的保全,选择范围适当、价值相当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

三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精心打造省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减轻企业诉讼成本;经过努力建设,本院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解纷、网络支付,避免外地当事人的奔波往返,减少企业时间成本。

四是进一步提升司法程序质量,促进公正裁判,增强民营企业司法获得感。全面实行电脑分案及网上办公办案,做到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依法公开;推行类案、关联案件检索机制,出台专门工作规则,要求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附列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情况,提高案件裁判质量;为审判人员购置办案工具用书,提升司法认知,减少司法能力差异,促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标准统一,避免产生“同案不同判”现象;科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正向激励审判人员又好又快结案,实现“单位时间”司法效能产出最大化。

五是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功能,加快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进度。与县政府共建金融稳定府院联动机制,着力发挥司法助力金融纠纷和风险化解的重要作用,防范化解“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的各类风险,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协调政府部门推进重大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召开专题协调会推进解决安庆天瑞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进程中行政许可问题,预先主动沟通筹备枞阳县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案债权人会议和安徽静韩织造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召开;跟踪解决安徽省枞阳县中庆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枞阳县中庆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处置难题,促使司法拍卖顺利成交,有力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益。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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