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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借款起纠纷 诉至法院获支持
作者:章玲玲  发布时间:2020-07-06 17:11:52 打印 字号: | |

现今社会中,微信因其便捷高效的特性,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即时通讯工具。日前,枞阳法院横埠法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

说它特殊,是因为借贷双方无任何常规实质性的借条、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而仅有的微信聊天记录却恰恰成了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

原告陈某系在校大学生,2019年暑假期间在安徽省芜湖市某KTV打工时与被告王某相识,双方很快成为朋友。2019年10月,王某称自己要购买房屋,缺少资金,陈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累计借款4.8万元。而后陈某多次向王某催讨借款,王某一拖再拖并分文未付,甚至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陈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王某立即偿还借款4.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由于当初陈某没有要求王某出具借条,法庭上,他提供的证据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虽然没有借条、收条、欠条等债权凭证,但原告提供了微信转账记录及微信上的图片、文字等聊天信息记录,内容真实合法,且证据间能印证陈某与王某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已发生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依法采信当事人之间的微信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转账。网上转账方便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稍有不慎,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网上借款时要注意:转账前确认对方身份,可通过电话录音、视频通话等形式核实;网上转账后应及时补借条,建议尽量采用传统借条及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借款。总之,网上借钱时多留份心,千万别转账一时快,追债两行泪。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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