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工作安排,4月24日上午,枞阳法院在四楼党员活动室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议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院党组更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加快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会后,各与会成员认真开展自学,各支部于4月24日下午以集体学习形式开展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