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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2-10 15:32:28 打印 字号: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2020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1.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收支总表

    7.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收入总表

    8.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支出总表

    9.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关于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 关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 关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 关于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 关于 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 关于 2020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 关于 2020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 关于 2020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枞办【2002】103 号文件规定,枞阳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

   (三)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委托执行的案件。

   (四)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结合审判实际,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领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六)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七)做好法院的经费、物资装备、行政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八)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九)承办其他应由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队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挖整治,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奋力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三是狠抓执法办案提高审判质效。持续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狠抓执法办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稳中有进、优质高效发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民商事审判,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积极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推进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建设,全面推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遵循司法规律,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发挥法官在办案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坚持把增强群众获得感放在突出位置,深化司法公开,确保规范廉洁用权,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五是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新审判法庭启用为契机,不断完善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推动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进一步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让群众共享智能化诉讼服务成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优化基层法庭基础设施、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司法环境。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公开表 1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5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  

3.6  



其中: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2500.0

二、外交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96.3

4096.3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5

124.5





九、卫生健康支出

43.1

43.1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90.7

290.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4558.2

本年支出小计

4558.2

4558.2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总计

4558.2

支出总计

4558.2

4558.2



 

 

部门公开表 2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


3.6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3.6


3.6

2011105

派驻派出机构

3.6


3.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096.3

1806.3

2290.0

20405

法院

4096.3

1806.3

229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806.3

1806.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0.0


350.0

2040504

案件审判

60.0


60.0

2040505

案件执行

80.0


8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800.0


18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5

12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24.5

12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2

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3.3

123.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3.1

43.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3.1

43.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3.1

43.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0.7

290.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0.7

290.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4.1

234.1


2210202

提租补贴

56.6

56.6


合计

4558.2

2264.6

2293.6

 

部门公开表 3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970.3

30101

基本工资

545.3

30102

津贴补贴

646.1

30103

奖金

37.1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41.3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23.3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3.1

30113

住房公积金

234.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83.1

30201

办公费

37.3

30202

印刷费

2.2

30205

水费

6.8

30206

电费

28.4

30207

邮电费

3.6

30209

物业管理费

32.5

30211

差旅费

4.0

30213

维修(护)费

26.1

30215

会议费

2.0

30216

培训费

15.0

30217

公务接待费

22.6

30226

劳务费

16.8

30228

工会经费

70.1

30229

福利费

0.5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5.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2

30302

退休费

1.2

30305

生活补助

9.6

30309

奖励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0.4

合 计

2264.6

 

部门公开表 4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枞阳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 5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注:枞阳县人民法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公开表 6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58.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4096.3

五、其他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5



九、卫生健康支出

43.1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90.7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十三、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四、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小计

4558.2

本年支出小计

4558.2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


其他


其他






收入总计

4558.2

支出总计

4558.2


 

 部门公开表 7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收入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余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


3.6





20111

纪检监察事物

3.6


3.6





2011105

派驻派出机构

3.6


3.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096.3


4096.3





20405

法院

4096.3


4096.3





2040501

行政运行

1806.3


1806.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0.0


350.0





2040504

案件审判

60.0


60.0





2040505

案件执行

80.0


8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800.0


18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5


12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24.5


12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2


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3.3 123.3


      123.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3.1


43.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3.1


43.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3.1


43.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0.7


290.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0.7


290.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4.1


234.1





2210202

提租补贴

56.6


56.6







4558.2


4558.2





 

 

 

 

部门公开表 8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6


3.6

20111

纪检监察事物

3.6


3.6

2011105

派驻派出机构

3.6


3.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096.3

1806.3

2290.0

20405

法院

4096.3

1806.3

2290.0

2040501

行政运行

1806.3

1806.3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50.0


350.0

2040504

案件审判

60.0


60.0

2040505

案件执行

80.0


8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800.0


1800.0

2040550

事业运行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4.5

12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24.5

124.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2

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支出

123.3

123.3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3.1

43.1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3.1

43.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3.1

43.1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0.7

290.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90.7

290.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4.1

234.1


2210202

提租补贴

56.6

56.6


合计

4558.2

2264.6

2293.6

 

部门公开表 9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执法执勤车辆

75.2

75.2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1800.0

1800.0




合计

1875.2

1875.2




 

部门公开表 10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20 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方式

 

购买时间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专户

管理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合计








  

注:枞阳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558.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4096.3万元,占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43.1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290.7万元,占 6.4%。

   

    二、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5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1739.6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一是审判法庭建设支出增加;二是在职人数增加及正常工资晋级,三是案件数增加办案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4096.3万元,占8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43.1万元,占0.9%;住房保障支出290.7万元,占 6.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0年预算3.6万元,比2019年减少0.4万元 ,降低1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1806.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36.1万元,增长22.9%,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及正常工资晋级。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350万元,与2019年预算减少30万元,降低7.9%,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20年预算6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50%, 增长原因主要是办案经费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20年预算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0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19年预算未安排案件执行项目。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2020年预算18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300万元,增长260%,增长主要原因是审判法庭建设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1.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823%,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和补贴标准提高。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123.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7.74万元,降低18.4%,下降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4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5万元,增长16.9%,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234.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2.37万元,增长28.8%,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0年预算56.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4万元,增长12.4%,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


    三、关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6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四、关于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 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 2020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枞阳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 4558.2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0.7万元。


    七、关于 2020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4558.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1739.6万元,增长61.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审判法庭建设支出增加;二是在职人数增加及正常工资晋级,三是案件数增加办案经费增加。


    八、关于 2020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4558.2万元,比2019 年预算增加1739.6万元,增长61.7%,增长原因主要是审判法庭建设支出增加,在职人数增加及正常工资晋级,办案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64.6万元,占49.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293.6万元,占50.3%,主要用于审判法庭建设、案件审判执行各项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3.1万元,比2019年增加44.5万元,增长18.6% ,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审判大楼即将投入使用物业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枞阳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5辆,全部为执法执勤车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0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3辆,购置费75.2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枞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按规定设置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 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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