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院会宫法庭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模式,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所具有的社会道德属性及其特点,从注重“标准化”审判形式到权衡“人性化”的司法理念,从传统的 “硬”机制裁判到 “柔”性调解,以实际行动加速对家事审判更深层次的探索与追求。
内外兼修,升级家事审判新样貌。会宫法庭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枞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淳朴乡风,经过一年多的升级改造,建立了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客厅家居式法庭、沙发式家事调解室为载体的家事审判专区。在此基础上,提升、改进家事法庭室内装潢设计,精心布置文化长廊、建设石雕景观等各类设施,凸显家庭文化元素,营造出温馨、平和、清静的沟通交流环境和柔性化解纠纷的氛围。让家事纠纷当事人身处其中,能够有效缓和对立情绪,促进纠纷平和化解。
探索创新,完善家事审判新机制。会宫法庭在家事审判中,坚持以化解家事纠纷、修复受损婚姻家庭关系为导向,以保护婚姻自由、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基本着眼点,不断探索完善家事调查、家事回访、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冷静期等家事审判特有制度。推行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制度,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要求当事人全面、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状况,并告知不如实申报的后果,有效提高离婚案件当事人诚信诉讼,减轻家事审判财产核查压力。建立家事审判回访制度,对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涉及未成年子女变更抚养关系、赡养等案件进行诉后回访,并逐案建立回访档案。一方面了解亲情修复情况,防止夫妻感情裂缝出现反弹引起再次诉讼;另一方面督促有关当事人履行裁判结果,既“看得见”家事案件的调解效果,又“稳得住”辖区家庭和谐的管理服务水平。在王某与王某某赡养纠纷案件回访过程中,及时了解到王某某对当初调解内容产生的抵触情绪后,通过村委会干部共同与其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了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义务,提高生效案件的主动履行率,也化解了王某与王某某之间可能再次发生的家庭矛盾。
多元调解,积累家事审判新经验。聚集社会资源加大联调力度,借助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和社会力量,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化解纠纷,不断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鉴于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常常因为在家受了委屈,一时气愤遂诉诸法院,然而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对初次起诉的离婚案件建立诉前调解程序,诉前委派人民调解员或家事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及时进入诉讼程序,有效进行繁简分流,提高效率。对于矛盾较为激化的家事纠纷案件,从产生家庭矛盾的根源出发,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共同化解纠纷。今年以来,会宫法庭审结的家事纠纷案件中,离婚案件调撤率达百分之八十五,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吴某与周某某离婚案件,二人结婚三年并生育一子,周某某性格耿直喜欢喝酒又不懂关心体贴他人,吴某倍感委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在诉前调解中,法官从二人的矛盾根源出发,客观公正地指出当事人应该改正的缺点,提出和好方案,引导夫妻双方把心里话“说开来”,把小日子“过下去”,周某某当即向吴某承认错误并承诺今后改正缺点,二人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