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人民法庭通过微信调解三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三起案件的被告系同一人何某,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何某欠三原告的工资款均于2020年4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若逾期付款,被告何某应从2018年7月1日起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15%支付利息,本清息止。
2016年,三原告在被告何某承包的枞阳县某镇老街棚户区改造工地上做木工。2018年2月15日,双方结算时,被告何某立据欠三原告工资款,约定此款于2018年6月底前付清。该款后经三原告催讨,被告何某只给付了一部分,尚欠的工资款一直未付。嗣后,三原告经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遂起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向被告传送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何某也承认了欠款的事实。微信上法官与被告何某释法明理,权衡利弊,何某也愉快地接受了法官的调解意见。至此,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基础上,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法官将制作好的调解协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何某,待其下载签字后再传送过来,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