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法院3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围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企业诉讼程序利益等等方面,提出12项措施。
《实施办法》明确要畅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研判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及法律问题,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同时充分运用诉讼费缓、减、免和灵活担保等方式减轻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困难职工的负担。倡导以和谐平缓的方式调解纠纷,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引导企业与职工协商通过调整薪酬、转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企业用工。强调慎用强制执行措施,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居民基本生活,但同时要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针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破产、合同类纠纷案件以及因疫情延误诉讼程序权益充分考虑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疫情防控和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实施的举措并妥善审理相关的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