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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隔空审判县域首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件
作者:陈杨进  发布时间:2020-03-03 08:31:12 打印 字号: | |

    3月3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在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在铜陵市看守所羁押的被告人疏某琴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该院判处的县域首例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日下午,枞阳县项铺镇边山村村民疏某乐欲让自己女儿到家中串门,不顾新冠肺炎防控疫情特殊时期“非本村人员不准进入”的规定,与边山村卡点防控人员发生争执。次日9时许,派出所民警到疏某乐家中依法传唤疏某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遭到其女儿疏某琴及其家人的阻扰,期间疏某琴拉扯、推搡、追打民警,并将其中一名执法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致使民警无法正常执行公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疏某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疏某琴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妨碍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认罪认罚,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审理工作中,枞阳法院考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通过远程视频开展提讯和庭审工作,一方面减少了人员出行和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另一方面也保障了涉“疫”刑事案件依法快审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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