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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吹响岁末执行涉民生案件冲刺“集结号”
作者:谢健  发布时间:2020-01-09 11:09:39 打印 字号: | |

    岁末临近,年关将至,为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温暖舒心的新春佳节,枞阳县人民法院抓住岁末有利时机,认真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1月7日清晨,枞阳县法院执行干警们兵分三路,冒雨直奔目的地开展执行行动,吹响岁末执行涉民生案件冲刺集结号    

    迫于执行威慑  被执行人妻子主动代履行

    2015年10月,叶某在驾驶收割机作业时不慎致伤许某。该案经法院判决后,但叶某迟迟未主动履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查控始终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叶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多次来到位于庐江县乐桥镇的被执行人叶某家中,但叶某均不在家。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叶某家中,仍未发现叶某。执行法官遂找到叶某妻子,向其释法析理并要其向叶某转告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听完执行法官的一席话后,自知理亏的叶某妻子立即向亲戚朋友们借钱代叶某履行了部分赔偿义务,同时承诺待叶某回家后让其主动到法院处理该案。

    未成年儿子致伤他人  赔偿款父母赖不掉  

    2016年10月,12岁的小周因琐事与小吴发生争执,争执中,小周致伤小吴。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小周父母一次性赔偿小吴各项损失2.2万元。但小周父母在支付1万元后,余款1.2万元却迟迟不再履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督促小周父母履行义务,但其均未主动履行。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开展查控工作,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1月7日,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被执行人小周父母家中。见到执行法官后,明知赔偿义务已经赖无可赖的小周父母只得将赔偿款全部付清。

    拖欠稻款拒不付  突击执行显成效

    行动当天,一组执行法官马不停蹄的赶到位于南陵县三里镇一农业公司,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成功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堵在公司。原来,该公司在2018年11月时从农户郭某处收购水稻,却迟迟未支付稻款。该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嗣后,该农业公司迟迟未主动履行。经郭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既不主动履行,也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企图逃避执行。

    面对执行法官的突然造访,江某惊慌失措,避无可避。执行法官向其告知来意,督促其主动履行,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江某立马筹钱,当场履行了大部分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经过执行干警们的不懈努力,行动当天,枞阳县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司法拘留1人,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26万余元。今后,枞阳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通过采取错时执行、节前攻坚等一系列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用执行到的真金白银兑现弱势群体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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