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清晨,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登上早班渡轮,来到该县铁铜乡江心洲,突击执行被执行人张某。
2018年2月,因张某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菜籽油的行为违法,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张某予以罚款。张某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均依法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仅发现少量银行存款。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均未发现张某在家。10月15日清晨,执行法官根据举报线索趁早坐上早班渡轮,再次突击到江心洲。最终,执行法官在圩田内将被执行人张某擒获。当天上午,因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