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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法院公开审理24人传销、诈骗案
作者:王可  发布时间:2019-10-17 10:24:22 打印 字号: | |

网恋“女友”频频要钱,却始终不见面,原来一切都是诈骗圈套。10月16日,枞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牛某等24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诈骗罪一案。这也是迄今为止,该院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

姚某是枞阳县一名单身男青年。2018年8月,他收到微信漂流瓶“羡慕别人爱情”的内容后,添加了一位好友“龚月”。后来二人每天微信聊天,还互相交换了身份证照片,拉家常谈工作逐渐熟络之后,因为“龚月”租房、爸爸装修房子、弟弟买车、阑尾炎住院治疗等借口,姚某先后转账20余万元给“龚月”。转完最后一笔医院检查费后,“龚月”再也没有与姚某微信聊天,手机也开始关机。此时姚某觉得不对劲,这才意识到碰上了骗子,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诉机关指控,在2016年前后,牛某、胡某某等人先后加入以名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的传销组织,该组织要求参加者以2800元购买虚无产品“时光倩影”化妆品套装成为业务员,并按照业务员、主任、经理、高级经理顺序形成层级关系,业务员通过销售一定数量该虚无产品晋升为主任级别,并以发展人员(购买产品)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销售发展下线。牛某、胡某某等4人先后晋升为主任级别,在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南阳市分别租房驻点,分组管理业务员从事传销活动,张某等20人先后加入该传销组织成为业务员,被安排在牛某、胡某某等人的驻点接受培训和管理,牛某、胡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各自驻点的业务员冒充女性,用QQ、微信添加男性网友,以男女谈恋爱方式进行聊天,引诱男性网友参加该组织,当发现难以作下线发展时,就以恋爱身份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对方钱财,在收到被害人通过微信红包、微信获银行转账方式转款后上缴所在驻点的主任,各驻点的主任记录各业务员购买产品的数量并将钱统一交给牛某,由牛某上缴给上一层级的经理。2017年至2018年期间,牛某、胡某某等4人组织领导各驻点的业务员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共55起,骗取姚某等54人被害人钱财共计764074.2元。公诉机关还指控牛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庭审中,被告人对诈骗事实均无异议。枞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将择期宣判。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多关注网络诈骗相关防范知识和案例,在网络交友时务必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涉及金钱往来务必提高警惕,防止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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