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庆节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早晨七点,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唐法官便和几名法警赶往县内某乡镇,打算给仍在家过节尚未至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陶某一个“惊喜”。
2018年6月,唐某将自家房屋重建工程交由陶某施工,陶某安排胡某从事内墙水泥粉刷工作,在粉刷工程中,胡某从挑板上摔落致身体受伤,后经司法鉴定,胡某构成九级伤残。胡某将陶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陶某赔偿胡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陶某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胡某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枞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陶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陶某仅有少量银行存款。该案分至快执团队后,执行法官多次至陶某家中了解情况,得知陶某在外务工,国庆节可能回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消息后成功将陶某拘传至法院,陶某当即将1万元交至法院,并与胡某达成了和解。下午,执行法官便通知胡某来到法院办理了领款手续,胡某连声表示感谢,并说到:“感谢法官为我这个小案子尽心尽责,我现在腿脚不便,挣不到钱,现在总算能解一下燃眉之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