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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公开审理一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
作者:陈杨进  发布时间:2019-06-21 08:43:23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夏三益、王旺、王玮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夏三益为图私利,雇佣被告人王旺、王玮等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无业人员为其承包管理的枞阳县连城湖巡湖,形成以夏三益为首要分子,王旺、王玮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在枞阳县连城湖及相关水域垂钓捕鱼和周边其他人员实施多起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残害欺压群众,在枞阳县连城湖周边形成强势地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还指控: 被告人夏三益、王旺在公安机关调查该犯罪集团涉嫌违法犯罪案件时,教唆被告人王贵六为犯罪集团其他成员顶包,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夏三益、王旺、王贵六的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历时一天,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鉴于案件具体情况,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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