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朱石玉:
本院受理金时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并定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3时整在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公告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会宫镇安凤村上一组
邮寄地址: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会宫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吴革
联系电话:17705628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