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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被冻结 被执行人主动联系要履行
作者:谢健  发布时间:2019-04-28 14:46:45 打印 字号: | |
  “徐法官,你好!能不能把我的银行解封了,我愿意支付赔偿款......”4月25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枞阳县人民法院冻结后,因担心账户冻结后影响正常的生意资金流转,急忙主动与该院执行法官联系。

   据悉,刘某从事家具生意。2016年3月,因店面装修需要,刘某雇佣李某为其拆除店面旧广告牌。怎料在施工过程中,李某不慎摔伤。因未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双方对簿公堂。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主动履行,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徐法官依法展开财产调查工作,但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刘某经营生意,其银行账户会经常性发生资金往来,徐法官遂依法对刘某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不久后,被执行人刘某便主动与徐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到执行局来履行。徐法官遂通知申请执行人李某也来到执行局,就赔偿款履行问题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中,被执行人刘某称:自己在装修店面时投入大量资金,现在生意刚刚起步,手头资金不多,愿意分批履行。申请执行人李某对刘某的状况较为了解,表示同意分批履行。最终,刘某当场向李某支付现金95000元,双方就余款支付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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