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快速锁定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及时采取冻结措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李某与章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时,章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交由李某收执。嗣后,李某多次向章某催讨,但章某均以各种理由迟迟未予归还。2018年6月,当李某再次向章某催讨欠款时,章某不仅明确表示拒绝归还,还态度蛮横。李某遂将章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章某立即归还借款。在法院主持下,章某与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章某却又变卦了,迟迟未将协议内容付诸实际还款行动。无奈之下,2019年4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章某名下银行账户及存款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章某名下有一账户经常性发生资金来往,遂对该账户予以冻结。果然,在采取冻结措施后不久,被执行人章某的账户转进一笔资金26000元。近日,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章某赶紧来到法院,找到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章某迟延履行的行为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其要诚信做人、诚信做事,并向其告知该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章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和违法性,连连道歉并声称愿意主动履行,请求法院尽快将其银行账户予以解封。当天,被执行人章某便将案款如数交至法院,该案执结,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章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