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起早驱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将被执行人强制拘传至法院,有效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顺利执结涉民生案件八件。
周某从事建筑行业。2018年初,周某雇佣刘某等8人为其承包的工地施工。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周某尚欠刘某等8人工资款共计10万元。后经刘某等人多次催讨,周某久拖未付。2019年1月,刘某等8人依次将周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周某分别与刘某等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嗣后,周某依调解书履行了部分支付工资款义务后却迟迟不再履行。无奈之下,刘某等人先后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该案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关乎农民工的血汗钱,执行法官在依法发出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同时,立即开展财产调查。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执行法官始终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期间,执行法官数次前往被执行人周某住所,但均扑了个空。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一行数人起早驱车赶到被执行人周某家中,终于成功将其强制拘传至执行局。
在执行局,执行法官做起了被执行人周某的思想工作,从伦理道德角度向其讲明拖欠他人血汗钱不付的人情道义,从法律层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敦促其想方设法赶快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被执行人周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立即与家人联系,主动履行了大部分支付工资款义务,并就余款支付问题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