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就是光某!”3月26日上午8时50分,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唐法官指着该院会宫法庭监控室内的电脑显示屏对其他几名干警说道。此时,镜头中已走入法庭的光某神情淡定,浑然不知其已被埋伏在庭外的执行干警紧紧盯住。
1999年,光某作为被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同年原告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光某为逃避执行离开了住所地,之后再无踪迹。被执行人虽然找不到,但案件的执行工作一直在继续。随着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强,查人找物的措施也越来越多,枞阳县法院执行局多次对光某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又一个阳春三月,该案的执行也迎来了春天,3月26日光某作为原告现身在该院会宫法庭,庭审结束后便被执行干警拘回了执行局。摄于司法拘留的威力,光某当即将执行款缴纳至法院账户。申请人徐某来到法院后激动地向唐法官说道:“你们执行还是厉害啊,二十年过去,人(光某)居然还找到了,这钱也帮我执行到了!”
2018年以来,该院执行局积极与院内审判业务庭及人民法庭联动,通过发掘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等相关线索助推案件执行。截止今年3月26日,该院共计拘传、拘留了来院参加庭审的“老赖”3名,成功执结所涉案件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