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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评: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作者:安徽法院网讯  发布时间:2019-03-12 16:34:18 打印 字号: | |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这是党和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之基、维护社会稳定的切实之举。朗朗乾坤,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处。

拧紧决策部署的“总发条”。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民心工程”抓紧抓实,始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圈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系统工程”抓细抓稳,坚持扫黑除恶与基层反腐相结合、与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相结合,标本兼治,稳中求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长期工程”抓久抓牢,努力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力量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久久为功,推进专项斗争长期化、制度化、长效化。

按下打击“保护伞”的“启动键”。正所谓“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掌握一定权力为其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只有及时清除这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注意收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涉腐败问题的线索,建立线索排查举报机制,加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深挖黑恶病灶,严肃查处行业性、系统性的串案窝案,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打出整治涉黑犯罪的“组合拳”。“沉疴须下猛药”,对于涉黑涉恶的犯罪要零容忍、出重拳。提升涉黑案件审判质量,从严把握犯罪分子的缓刑适用;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手段,摧毁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坚持深挖彻查,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正义之剑永不蒙尘,切实用实际行动增强广大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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