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法官,我早上在吃早点看到张某送她小孩上学,你们快来。”周四清晨,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方法官接到某一案件申请执行人钱某的举报电话,后立即与其他执行干警出发去找寻张某。
张某的妻子与钱某的妻子是姐妹关系,2013年张某向钱某借款20万元,借款后陆续向钱某归还了14万元,剩余6万元迟迟未还。经钱某多次催要,张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就是不还。钱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案件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归还钱某本金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方法官依法冻结了张某的银行存款1万余元,但无法与张某取得联系。因张某的经常居住地就在县城,其女儿在小学读书,方法官便告知申请人钱某要多关注张某的行踪,找到张某有利于打开该案执行的突破口。张某早上送女儿上学途中被钱某看到,钱某电话联系方法官后五分钟,张某便被迅速出击的执行干警拘传至法院,摄于司法拘留的强大压力,张某当即通过银行转账履行了剩余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