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因雾天行车视线较差,周某驾驶电动车时不慎撞伤了路边行人刘某。因双方未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刘某将周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判令周某赔偿刘某各项损失4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周某始终拒不赔偿。无奈之下,刘某依法向枞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始终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周某早已到外省务工,踪迹难寻。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2019年2月27日早上6时30分,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电话——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在家,遂立即带上两名法警冒雨奔赴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周某强制拘传至法院执行局。
在执行局,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进行释法说理,要其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周某情绪激动,诉说着自己的怨愤,甚至玩起了撒泼。鉴于被执行人周某态度顽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被执行人周某得知自己将要被拘留了,这才渐渐开始平静。最终,迫于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周某积极与家人进行联系,周某的家人很快便将全部执行款交到法院,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