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上午8点,枞阳法院就进入了正常工作状态,按下新一年司法为民的快进键。
9点45分,二楼诉讼服务中心,已是第5个当事人来立案了。原告何某某等人从事油漆工作,在劳务过程中,被拖欠了工资,春节期间向被告索要无果后,节后第一时间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立案庭干警接收了何某某的民事起诉书,确认了原、被告的联系方式后向何某某发出了受理案件通知书,何某某等人欣慰离开。
民一庭法官接待、咨询、调解,一片繁忙景象。“经过你们双方同意,那么履行时间定在今年6月13日,这里是调解书,请签收一下。”上午10点30分,在周和义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自愿就工资款还款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执行干警依旧发扬“拼命三郎”精神。上午11点,执行两个小组赶赴汤沟镇、老洲镇,顺利找到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余某某父子,余某某儿子惊讶于执行干警的拼搏敬业精神,因为年前刚刚履行了小部分赔偿义务,以为能缓一缓,没想到执行干警又在敦促自己履行义务。余某某慑于执行压力当场给付10000元。另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母亲代为还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