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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疯子”杀二子被强制医疗
作者:李金娟  发布时间:2018-12-21 09:47:53 打印 字号: | |
  人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疯虎”呢?枞阳县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王某某故意实施杀害其一子一女的行为,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被法院决定强制医疗。

  王某某与李某于2016年6月23日登记结婚,后二人于2016年12月9日生育女儿李某甲、于2017年11月8日生育儿子李某乙。2018年7月25日上午,王某某对其婆婆谎称带女儿李某甲出去玩耍,将李某甲抱至周潭镇彭桥村窑山水库边,将其扔入水中,致其死亡。后王某某又返回家中,将儿子李某乙抱至周潭镇彭桥村窑山水库边,将其扔入水中,致其死亡。经枞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甲、李某乙均符合溺水死亡。2018年9月5日,经安徽铜仁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法定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致二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但其经法定程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鉴于王某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法院遂依法决定对王某某强制医疗。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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