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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蜜月中 “我们”公堂见
  发布时间:2018-11-23 09:14:55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们才结婚一个月,可他婚前婚后完全像变了一个人,我实在是受不了,换了别人,也许现在正在蜜月中,而我不得不走进法院。”小霞情绪激动的向承办法官诉说。不久前枞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结婚只有一个月小夫妻的离婚案件,11月19日,该判决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2016年,小霞和小庆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大方美丽的小霞让小庆心有所动,聚会结束后,小庆便展开了猛烈攻势,时不时地献殷情。追了整整两年,终于获得了打小霞的芳心,两人于2018年7月底登记结婚。婚后,小霞感觉到明显的落差,小庆不再像婚前那样对她百依百顺,也不再让她花钱花到手软,小霞心中很是不快,觉得很委屈,小庆各种条件并不出彩,自己在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他,不就是图小庆对自己的好么,可婚后小庆的巨变让小霞感觉受到了欺骗,所以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霞和小庆缔结婚姻关系虽然时间不长,但双方经过了两年的充分了解,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婚姻基础较好,双方婚后亦能互敬互爱,其离婚的理由不充分,其诉求依法得不到支持。法院遂驳回了小霞的诉讼请求。 

   法官忠告:婚姻非儿戏,家庭应珍惜。人的一生中,走进婚姻成立家庭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当感情成熟时,可步入婚姻的殿堂,为自己的人生写下完美的一笔;当双方还没有完全走进彼此心里时,别轻易走进婚姻。否则受伤的不是感情,而是各自的灵魂。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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