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是朋友,你找我担保,我也不好意思拒绝。本以为只是签个名的事,没想到却惹上了债务官司!现在法院在执行,把我的银行卡给冻结了!我今天拉你到法院,就是让你把钱还了......”。2018年10月31日上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周某某拉着该案另一被执行人刘某某来到了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周某某恼怒地对刘某某说道。
原来,在2016年时,刘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王某某借款30余万元。因王某某要求须提供担保,刘某某便找到了好友周某某,周某某碍于情面只好在借条上签名。嗣后,因刘某某迟迟未归还该笔借款,王某某遂将债务人刘某某及担保人周某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案经审理,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某承担还款义务,周某某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某、周某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王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某、周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同时开展了现场调查。经调查了解到: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踪迹难寻;被执行人周某某的银行账户内有10万元存款,但周某某始终认为该笔借款不是自己借用的,法院不应对其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查明的财产状况,执行法官依法果断对被执行人周某某的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获悉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周某某很是着急,四处寻找刘某某,催促刘某某把钱还清,以便让法院把自己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终于,在10月31日清晨,周某某遇到了刘某某,便急忙拉着刘某某到执行局。这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在执行局,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周某某进行释法析理,对刘某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刘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电话通知家人将案款悉数汇至法院账户,该案得以执行完毕。当日,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周某某的银行账户予以解除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