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光晴等7名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现公告如下:
1、纪光晴,男,1972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连城村十组106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208160012。案号:(2018)皖0722执305号。
2、陈太平,男,1955年4月19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麒麟镇阳和村姚东组。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504192415。案号:(2018)皖0722执365号。
3、陈启梅,女,1958年1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麒麟镇岱敖村王新组。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80127242X。案号:(2018)皖0722执365号。
4、高斌,男,197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谢二中村委会T楼2楼1单元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001203310。案号:(2018)皖0722执396号。
5、刘琴,女,1969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谢二中村委会T楼2楼1单元10号。案号:(2018)皖0722执396号。
6、安徽省江洲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老洲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3731659036L。法定代表人:章孝求,该公司董事长。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03015613。案号:(2018)皖0722执404号。
7、枞阳县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老洲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3796434815F。法定代表人:章婧,该公司执行董事。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109155645。案号:(2018)皖0722执4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