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法律法规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唐振航  发布时间:2018-10-04 06:57:16 打印 字号: | |

邹文忠等6名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现公告如下:

1、邹文忠,男,1965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义津镇朱公村新建组34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510281716。案号:(2017)皖0722执663。

2、上海瀛生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竖新经济开发区新东联北路8号。组织机构代码63058290-6。法定代表人:龚胜利,该公司总经理。案号:(2017)皖0722执670。

3、枞阳县中庆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69896103X8。法定代表人:徐艳,该公司总经理。案号:(2017)皖0722执708。

4、方海峰,男,1971年10月9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老洲镇老洲街道00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11009511X。案号:(2017)皖0722执711号。

5、张正,男,1966年4月1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庄屋组13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604140836。案号:(2017)皖0722执715。

6、张平(系张正之女),女,1990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会宫街道38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011200823。案号:(2017)皖0722执715。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