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文忠等6名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现公告如下:
1、邹文忠,男,1965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义津镇朱公村新建组34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510281716。案号:(2017)皖0722执663。
2、上海瀛生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竖新经济开发区新东联北路8号。组织机构代码63058290-6。法定代表人:龚胜利,该公司总经理。案号:(2017)皖0722执670。
3、枞阳县中庆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69896103X8。法定代表人:徐艳,该公司总经理。案号:(2017)皖0722执708。
4、方海峰,男,1971年10月9日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老洲镇老洲街道00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11009511X。案号:(2017)皖0722执711号。
5、张正,男,1966年4月1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庄屋组13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604140836。案号:(2017)皖0722执715。
6、张平(系张正之女),女,1990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会宫街道38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011200823。案号:(2017)皖0722执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