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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9-25 14:44:0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部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本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失信被执行人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及限制消费令,并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1.被执行人:邹桂斌,男,1961年8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义津镇朱公村新建组。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108051711。(2016)皖0722执15号,执行标的51050元。

  1. 被执行人:孙韬,男,1990年4月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陈瑶湖镇麒凤村棠梨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004067518。(2016)皖0722执16号,执行标的50000元。
  2. 被执行人:汪平,男,197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长江路120(4)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612084013。(2016)皖0722执17号,执行标的101420元。
  3. 被执行人:姚震,男,1976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连城路3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609220037。(2016)皖0722执19号,执行标的358470元。
  4. 被执行人:钱中华,男,1982年5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汤沟镇共义村共义组103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205265313。(2016)皖0722执20号,执行标的101470元。
  5. 被执行人:黄权,男,1976年5月13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安徽省枞阳县陈瑶湖镇花园北街27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605137519。(2016)皖0722执22号,执行标的71069元。
  6. 被执行人:王念宽,男,1962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义津镇义津村大闵组34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211301715。(2016)皖0722执41号,执行标的112731元。
  7. 被执行人:朱王云,男,1972年5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会宫镇庆华村破阮组23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205181010。(2016)皖0722执43号,执行标的33700元。
  8. 被执行人:谢飞,男,1987年7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老洲镇罗墩村朱圩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707095617。(2016)皖0722执45号,执行标的102740元。
  9. 被执行人:熊翠娥,女,1969年3月3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花村高庄组06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03034128。(2016)皖0722执46、48、50号,各执行标的51295元。

11.被执行人:许中来,男,195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花村王庄组06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908150617。(2016)皖0722执46、48、50号,各执行标的51295元。

12.被执行人:许和国,男1964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花村团庄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41008045X。(2016)皖0722执46、48、50号,各执行标的51295元。

13.被执行人:朱国年,男,1966年6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花村王庄组1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606060635。(2016)皖0722执46、48、50号,各执行标的51295元。

14.被执行人:许玉宝,男,1963年1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花村高庄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301050411。(2016)皖0722执46、48、50号,各执行标的51295元。

15.被执行人:许正杰,男,1976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花村高庄组16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604100431。(2016)皖0722执46、48、50号,各执行标的51295元。

16.被执行人:王和生,男,1965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官埠桥镇黄花村高庄组12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51228041X。(2016)皖0722执46、48、50号,各执行标的51295元。

17.被执行人:严孟兰,女,1963年4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陈瑶湖镇普济村一组3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30428772X。(2016)皖0722执288号,执行标的125254.83元。

17.被执行人:周朝美,男,1962年7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陈瑶湖镇普济村一组3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207117710。(2016)皖0722执288号,执行标的125254.83元。

  1. 被执行人:施年生,男,1971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桥镇朝阳村云山组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11210281X。(2016)皖0722执292号,执行标的38675元。

20.被执行人:李煜,男,198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康衢巷1号4栋3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911010051。 (2016)皖0722执454号,执行标的20375元。

  1. 被执行人:陆明,男,1979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长江路79号2栋1单元5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901290016。 (2016)皖0722执473号,执行标的202150元。

22.被执行人:朱四青,男,1969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湖乡龙城村朱叽组13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901123117。案号:(2016)皖0722执494号,执行标的36598元。

23.被执行人:陆克祥,男,1963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枞阳镇金山大道东47号巷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305210011。(2016)皖0722执495号,执行标的45636元。

24.被执行人:刘伟,男,1985年2月1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长沙乡木排村十二组1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502145510。(2016)皖0722执506号,执行标的64073元。

25.被执行人:方双娣,女,1985年5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长沙乡木排村十二组1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505134825。(2016)皖0722执506号,执行标的64073元。

26.被执行人:方修虎,男,1963年3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长沙乡木排村九组28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303135515。(2016)皖0722执506号,执行标的64073元。

27.被执行人:慈云友,男,1959年5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长沙乡木排村九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90517551X。(2016)皖0722执506号,执行标的64073元。

28.被执行人:刘国志,男,1953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长沙乡木排村十组13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30821551X。 (2016)皖0722执506号,执行标的64073元。

  1. 被执行人:徐晓军,男,1974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建设街157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404080034。(2016)皖0722执512号,执行标的60902.5元。
  2. 被执行人:徐晓军,男,1974年4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建设街157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404080034。(2016)皖0722执513号,执行标的172162元。
  3. 被执行人:胡宪海,男,1962年1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藕山镇破罡村新圣组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201214632。(2016)皖0722执514号,执行标的153000元。

32.被执行人:刘明亮,男,1976年12月8日出生,汉族 ,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白湖乡公塥街道279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8197612083151。 (2016)皖0722执603号,执行标的28600元。

33.被执行人:何曙明,男,1958年2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康衢巷1号205室。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802024030。(2016)皖0722执604号,执行标的102300元。

34.被执行人:汪茂生,男,1953年2月24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跃进街184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302240052。(2016)皖0722执605号,执行标的161773元。

35.被执行人:杨秀兰,女,1957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址同上。系汪茂生之妻。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5709290027。(2016)皖0722执605号,执行标的161773元。

36.被执行人:刘赛华,男,1975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戚矶村祝新组4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512154010。(2016)皖0722执606号,执行标的20150元。

37.被执行人:俞江苗,男,1969年9月9日出生,汉族 ,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陈瑶湖镇花园北街275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909097830。(2016)皖0722执616号,执行标的100000元。

38.被执行人:朱燕中,男,1969年10月5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68号507室。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10050310。(2016)皖0722执621号,执行标的202150元。

39.被执行人:王小正,男,1963年4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老洲镇沙池村文二组03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304036033。(2016)皖0722执629号,执行标的767190元。

40.被执行人:唐礼伟,男,1965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金山大道东18号唐冲巷7室。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6501310011。(2016)皖0722执639号,执行标的130000元。

41.被执行人:朱蓉,女,1979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渡江路25号4栋402室。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909010082。(2016)皖0722执640号,执行标的116738元。

42.被执行人:王先贵,男,1982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麒麟镇岱敖村王新组10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20125211X。(2016)皖0722执675号,执行标的35880元。

43.被执行人:付求云,女,196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钱桥镇朝阳村高中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910122820。(2016)皖0722执676号,执行标的51050元。

44、被执行人:谢义生,男,1962年7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枞阳县陈瑶湖镇青山村孙咀组2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207277812。(2016)皖0722执21号,执行标的150000元。

 

 

 

来源:胡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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