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决定书:
1、(2016)皖0722执486号,被执行人:汪双喜,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201045812。
2、(2016)皖0722执615号,被执行人:周久长,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205177516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向下列被执行人公告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决定书:
1、(2016)皖0722执486号,被执行人:汪双喜,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201045812。
2、(2016)皖0722执615号,被执行人:周久长,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205177516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