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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霸占村屋四年不返还被判拒执罪
作者:王可、李咏梅  发布时间:2018-09-12 10:34:4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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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村委房屋拖欠租金,解除合同后依旧霸占村屋拒不迁出态度嚣张,在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声称“坐牢坐到死,头可断血可流,也不会履行判决”。9月11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 014年11月,枞阳法院依法判决解除陈某某与村委会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陈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后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多次前往执行,责令陈某某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陈某某态度蛮横恶劣,在2017年5月16日被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决定时,声称“坐牢坐到死,头可断血可流,也不会履行判决”。枞阳法院以涉嫌拒不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陈某某有关材料,2018年5月30日,公安机关对陈某某以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至此,陈某某和家人才开始“慌了神”,积极配合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了生效判决确定陈某某应履行的义务。同年7月31日,村民委员会出具谅解书,对陈某某予以谅解。

   庭审中陈某某自愿认罪,并忏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表示今后再不当“老赖”,诚信做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考虑到陈某某的亲属积极配合法院强制执行了生效判决内容和村民委员会出具谅解书谅解等情节,同时结合社区影响评估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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